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城管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城管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全面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切实做好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建议》等文件精神,结合城管系统工作职责,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更突出的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扛起城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打好城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为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勇当沿海地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 “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贡献。
(一)深化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强化精细化道路扬尘管控,健全完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清扫保洁体系,提高道路保洁作业品质衡量准则,全方面提升城市道路环卫保洁服务水平;加快环卫装备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提档升级工作,逐步推进提高环卫领域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占比;实行“机械为主、洗扫同步、错时错峰、持续雾炮、人工辅助、巡回作业”的深度保洁模式,加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人行台阶清扫保洁力度,逐步的提升道路机械化冲洗、洒水、雾炮等抑尘作业频次和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实现“路见本色”。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市环卫处牵头,各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二)加强渣土运输综合整治。按照“强化管理、强化办案、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整治,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进行源头治理、全程管控,建立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无“黑车”运输、无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无违反审批时段运输、无违规改道运输、无车身不洁、无尾气排放超标、无超载超速、无随意倾倒、无污染城市道路、无有案不处等“十无”目标,逐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督促建筑渣土车辆运输公司淘汰高排放老旧渣土车,全面使用新型环保智能渣土车,实施全密闭运输。升级建筑渣土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市局环境处、法规处、各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三)强化露天焚烧烧烤治理。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坚持每日巡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露天焚烧落叶、垃圾等污染空气行为。全面取缔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城市广场、商业集中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含烧烤小吃、油炸小吃等)、出店经营(含餐饮、排档),重点整治规范查处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沿街门店室外烧烤、流动烧烤等行为。对重点路段和校园周边烧烤门店采取错时执法、不定期巡查等措施进行“见到管理”,坚决取缔室外经营现象,督促其进店规范经营,基本实现无露天烧烤摊点的目标。(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市环卫处、各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四)规范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治理。持续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工作体系稳定运行,垃圾日产日清并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置。按照“无暴露积存垃圾、无水面岸坡垃圾、无未密闭清运车辆、无敞开式收集容器、无垃圾简易填埋”的整治标准,全方面推进行政村垃圾整治达标,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行政村垃圾整治达标率100%的目标,农村里的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逐步提升,所有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新建改造目标任务。(市局环境处牵头,市环卫处、各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五)提升垃圾处理设施能力。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焚烧飞灰、厨余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等各类处理设施的建设,补齐能力短板,保障末端处置。推动日解决能力750吨的滨海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项目建设,2022年开工、2023年底建成投运;启动日解决能力1000吨的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二厂建设,2023年底开工、2024年底建成投运,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解决能力充足。推动日解决能力400吨的市静脉产业园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先上一条日解决能力200吨生产线年底建成投运;推动日解决能力50吨的大丰区餐厨处理厂厨余垃圾生产线年建成投运。到2025年,全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解决能力1750吨,新增厨余垃圾日解决能力450吨。积极开展飞灰资源化工艺路线研究,推动市静脉产业园飞灰协同资源化项目建设,努力实现飞灰“趋零填埋”。推动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各县(市)至少建成投运1座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市局环境处牵头,市固管处、相关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六)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强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填埋、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处理设施的规范运行管理,严守环保和安全底线,逐步的提升运营效率水平。重点抓好建筑垃圾调剂(堆放)场所的排查整治和管理,加强源头排查管控,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加强防雨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导排处理,加强现场扬尘防控,加强旁边的环境监测,确保处置场所规范安全稳定运行,处置过程中不发生土壤、水、空气污染;对审批手续不全且没有条件完善的的建筑垃圾调剂(堆放)场所依法依规坚决取缔,科学进行封场并组织生态修复。(市局环境处牵头,市固管处、各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七)推进垃圾处理专业园区建设。联合有关部门按照“全省典范、全国一流、行业领先”的定位要求,推动市静脉产业园园区规划升级,科学布局项目,优化运行功能,提升园区品质,积极打造具备极其重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循环利用的功能性园区。统筹推进大丰、滨海等地区静脉产业园建设,促进各类设施集中布局、协同处置、联建共享,不断的提高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聚集水平,以此带动构建能力充足、设施配套、运行稳定、协同高效的垃圾治理基础设施体系。(市局环境处牵头,市固管处、大丰区城管局、滨海县城管局负责落实)
(八)配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协同生态环境部门,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联合有关部门全面推动源头减量,引导督促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相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向消费的人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品,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房。深入开展垃圾“
四分类”,进一步提升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到2025年,全面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链条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垃圾分类覆盖,垃圾分类质效稳步提升。积极推广垃圾“投、收、运、处、用”先进成熟工艺技术,加强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理技术探讨研究和科研攻关,快速推进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市局环境处牵头,市固管处、市环卫处、各县(市、区)城管局负责落实)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逐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地区单位实际,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实化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发力,推动城管系统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的检查指导,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市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情况做专项检查考核,对进展滞后、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单位做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同时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年度考核内容。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充实城管系统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力量,注重选拔在环境治理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环境治理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同等条件下第一先考虑,形成激励机制,培养一批环境治理方面省内知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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